本报讯(记者 陈璠)为继续做好我市公用公房维修管理,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新修订了我市公用公房维修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我市印发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通知,规定了维修管理的原则、范围、资金来源和责任,为做好公用公房维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5年来,全市累计维修市级公用公房105.41万平方米,使用修缮资金7588万元,受益单位208个;累计维修区级公用公房174.1万平方米,使用修缮资金13997.81万元,受益单位803个,确保全市公用公房使用单位办公用房的安全、正常使用。
此次重新修订明确了公用公房查勘的主体为管理单位,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用公房维修费从租金总额中提取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至“不低于65%”。
近年来,我市新接管的部分公用公房采取地热等供热形式,此类热源及一次管网为供热生产设施,不属于房屋本身的采暖设施设备,应由供热专业部门或承租人负责维修,因此重新修订后不纳入修缮范围,在采暖、给排水维修范围中,增加了“热源及一次管网除外”的描述。
此外,重新修订后的政策对于维修范围以外部位的维修责任,增加了避雷设施及其他外檐装饰装修等超出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项目。避雷设施与消防设施、电梯同属需要专业技术部门检修、检测的设施设备,应由承租人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维修养护。玻璃幕墙及其他外檐装饰装修属于超出办公功能以外,承租人为满足个性化装饰需求实施的,应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因此,对这两项维修内容也在此次修订中予以明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