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试行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工程,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有关参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工程项目所在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的管理,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郭晓丽)
附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