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渡过难关!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简称《通知》,点击查看原文件),以期降低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通知》明确,8月31日前,经营范围属于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行业的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享受6-8月抄表电量电度电费的95%优惠。
如何申报享受优惠呢?请看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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