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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新建粮食仓房及油罐使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粮食仓房及油罐使用管理,市粮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新建粮食仓房及油罐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市粮食仓储单位的新建仓房(油罐)及其配套设施应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库、油库建设标准及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良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3项要求。

  (一)严格组织竣工验收,符合条件方可装粮(油)。明确粮油仓储单位的新建仓库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未经竣工联合验收或竣工联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以确保新仓(油罐)储粮(油)安全。

  (二)加强初始装粮(油)仓储管理,确保储存安全。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同时要求粮油仓储单位应当依法将新建仓房(油罐)及其配套设施情况向所在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和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安全隐患预防与处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粮油仓储单位强化仓储管理,同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原文链接: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zcjd/202206/t20220630_10873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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