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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时间:2022-12-0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冀财会〔2022〕5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3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10元。

  二、无纸化考试所收考试费包含上缴财政部考务费、支付考试软件公司费用、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发证的全部费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所收考试费包含上缴财政部考务费及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发证的全部费用。除考试费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3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请你厅于收费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zcfg_szcfg/2c94738484e19b830184f0ef7a120cf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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