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首个规范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也是首个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写入地方立法的城市,体现了北京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实现首都人民住有所居、宜居安居的政治觉悟和坚定决心。
《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同步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和培训,发动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街乡镇、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多方力量,通过动画小视频、发放宣传册、张贴“一张图”、宣讲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贯《条例》。
2022年8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从业信息卡模版》。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2019年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包括明确出租房间号、押金托管、提示租赁安全注意事项等。结合社会各界反馈意见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日前对外发布。
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引导作用,比如在住房租赁合同文本中增加“住房出租须知”“租赁住房使用须知”,提示、强调租赁当事人出租、承租住房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是进一步优化文本内容,比如删除原合同条文中“出租人承租人邮编”等不常用信息,更便于租赁当事人使用。
三是结合《民法典》《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近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文件内容,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法律依据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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