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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指导意见助推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建立

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丰富市场调控和应急手段,推进形成“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全社会储备格局,省粮食局立足实际、担当实干,在积极推动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落地落实的基础上,为规范运行和管理,日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共同研究修订出台了《关于建立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储备建立、储备管理、储备动用等方面明确了粮食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建立范围、储备规模确立、激励机制建立、动用程序等重点内容,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储企业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建立提供了有益借鉴,为规范管理社会责任储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区、各单位对标目标任务,积极有序推进粮食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建立、谁监管”的原则,调动粮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储备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加快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并实行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各承储企业认真履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对承储的社会责任储备负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严把出入库食品安全关,切实建好、管好、用好社会责任储备。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fgxx/202310/t20231016_85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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