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工程舆情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发布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2023版)的通知

时间:2023-11-2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桂建发〔2023〕4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局(委),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对《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进行了修订,形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2.《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划类)》(2023版)

        3.《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筑类)》(2023版)

        4.《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房产类)》(2023版)

        5.《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2023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31日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2023版)政策解读方案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fgwj/xzgfxwj/t173885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6号-54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