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保证专家评审工作的公正和科学,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了《上海市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试行)》(沪建质安联〔2024〕3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
《管理规定》明确了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申报路径、组织程序、评审流程和评审内容,统一了评审的标准和要求,通过规范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全过程行为,推动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与消防设计审查之间的有效衔接。
同时,为解决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落实上海城市更新工作,《管理规定》还明确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专项论证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对于推动本市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除《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情形外,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执行规定,不得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规避或降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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