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日前,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设置实名制管理识别设备,真实采集和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进场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的10个自然日内,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分包信息登记。
据悉,通知明确项目施工现场应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打卡、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施工现场应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留存实名制考勤数据和拍照记录。
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在建项目及现场人员信息动态管理,认真核对和及时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及人员的信息状态。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日常管理,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排查、现场复核,对存在考勤天数少、发薪金额高等异常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无考勤情况进行预警提示和重点核查。对到岗履职不达标、存在异常情况的项目和个人要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限期未整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2.27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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