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逐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衔接方式,提出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围绕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在绿电消费认证、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通知》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交易监管、及时核算数据、加大宣传力度等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和企业落实好《通知》要求,充分激发绿证需求潜力,有效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为大力推进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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