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湘发改社会规〔2023〕859号)(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调整本地区实施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年底前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标准》,先后两次向22个省直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
二、政策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等。
三、主要内容
《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国家标准相对应,分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明确了现阶段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与标准,为全省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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