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工程舆情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时间:2024-05-2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适当减轻“一户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提高居民用户用电满意度,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是指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达到一定标准后,给予电费优惠的政策。2012年,我省印发《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2〕92号),规定对于“一户一表”改造的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居民用户,若每套住宅常住和租房人员超过10人,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房屋出租户业主,可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每千瓦时0.51元,认定“一户多人口”人口数量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户口簿等认定材料。

  目前,我省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设立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的电能替代电量,居民到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年用电量超过1560千瓦时的用户,按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具体为:年用电量在1561—360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0.45元;年用电量3601—468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0.5元;年用电量超过4680千瓦时,每千瓦时0.8元。对满足我省“一户多人口”认定条件的居民用户,若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电价为每千瓦时0.51元,这将有效减轻用电量较大的多人口家庭电费负担。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用电需求持续增长。为切实减轻“一户多人口”家庭电费负担,提高居民用户用电满意度,省发展改革委借鉴其他省(区、市)做法,制定印发了《通知》。《通知》从三个方面对我省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一是参照其他省(区、市)做法,将“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标准从10人以上降至6人及以上。二是统一以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云南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政策认定依据。三是扩大政策执行范围至我省所有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效果跟踪,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相关文档: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解读:一图读懂丨惠民举措出实招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迎来升级版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html/2024/zhengcejiedu_0408/159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6号-54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