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0家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2023版》),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9个领域、22大类、82个服务项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为加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标准2023版》主要内容的把握,推动贯彻落实,现对9个领域的有关服务事项进行逐一解读。
弱有所扶领域涵盖了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扶残助残等3个服务类别,14个服务项目。其中:社会救助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5个服务项目。主要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在云南省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等对象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生活条件、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等服务内容。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1个服务项目。主要针对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等对象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服务内容。扶残助残服务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等8个服务项目。主要针对具有云南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等对象按照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劳动技能培训、基本康复服务、无障碍改造服务等服务内容。
与2021年版标准相比,《实施标准2023版》在弱有所扶领域提高了1项服务标准,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由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
“弱有所扶”是必须答好的民生文章。贯彻落实好弱有所扶领域各项服务标准,有助于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救助保障制度,补齐民生短板,筑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
相关解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答记者问
一图读懂《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①幼有所育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②学有所教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③劳有所得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④病有所医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⑤老有所养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⑥住有所居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丨⑧优军服务保障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重点解读|⑨文体服务保障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