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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被评为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等规定,其门票价格由我委进行制定和相应调整。

  6月4日,我们收到常德市发展改革委报来的《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桃花源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请示》(常发改〔2024〕143号)和成本测算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价格方案,印发了《关于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470号),现对《通知》说明如下:

  成本方案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测算报告提供的基本成本,测算报告提出2020-2023年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门票成本分别为127.80元、104.54元、266.03元、129.62元。其中,2022年受“新冠”疫情散点式爆发式影响,景区3月-5月、11月实行封闭式管理,景区旅客人数相比其他年份明显减少,另外7月-12月景区响应上级精神,门票价格执行五折优惠和免票政策,导致全年旅客人数和门票收入都大幅下降,因此在重新制定门票价格时,不予计入该年的成本数据。采用其他三年的平均成本,即120.65元。另一部分是增加的税费成本,根据常德市发改委《关于将桃花源景区门票税费纳入运营成本范畴的请示》(常发改〔2024〕208号),在平均成本上,增加单张门票6.7%左右税费成本,约计8.08元。

  根据上述考虑,增加税费成本后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门票定价将达128.7元。为了确保门票价格总体稳定,引导和督促运营单位自我加压,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也为了避免影响游客观感,维护游客利益。我委决定维持原价格,即128元/人次,门票连续3日有效。



原文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zcfg/zcjd/202406/t20240625_33336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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