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工程舆情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工程行业

广东25个县域试点“光伏+建筑”

时间:2024-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广东首批遴选了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应用试点区域,为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汕头濠江区、佛山顺德区、韶关南雄市、河源东源县、梅州丰顺县和蕉岭县、惠州博罗县、汕尾陆河县、东莞道滘镇、中山火炬开发区、江门鹤山市、阳江阳西县、湛江雷州市、茂名高州市、肇庆四会市、清远连州市、潮州饶平县、揭阳惠来县、云浮新兴县。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装机目标: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到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的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到2026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千瓦。

  摘自《南方日报》2024.08.29记者张子俊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09/20240902_7798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舆情网 gongcheng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6号-54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