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9月2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经过层层严格评选,我委地区经济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地区经济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高效履行省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牵头编制规划,推动援疆项目实施取得新成效;突出产业援疆,推动新疆煤层气开发取得新突破;加强跟踪服务,推动教育援疆取得新提升;注重帮扶指导,拓宽干部人才交流新领域;强化协同协作,推动交往交流交融取得新进展;践行文化润疆,推动文化交流迈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得到受援地各族群众广泛赞誉。地区经济处全体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对口援疆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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