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关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促进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近日,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核定中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9〕464号)将于今年6月到期,且中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办学项目已获教育部续批,需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相关依据
主要依据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965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对中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办学项目的课程设置、学制、证书发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成本测算结论,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其学费继续按照每生每年37000元收取。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收费管理要求。对学校收费公示、资金用途、票据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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